谷开来案件解读——德国律师
对官方发布的有关谷开来案件的审理信息,可做这样的解读:如果伍德先生确实是英国情报人员,谷开来担心其威胁到薄XX的人生安全,合乎逻辑;因护子心切,采取极端手段,合乎情理;据说,谷开来身患疾病,心理变态,加上受到威吓,产生杀意,合乎精神病学或变态心理学原理;杀人虽为重罪,但西欧已废除死刑,故判个无期或死缓,合乎普世价值.中国官方的审判思路大抵如此。
然而,就本案而言,要点有二:(1)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证据是尸检,而不是谷和张的口供、提供毒药者或当时办案人(如王立军)的言证这类主观证据,也不是传说中王立军保存的伍德器官,因为要证明这个器官是伍德的,得对伍德子女做DNA化验,而且只能由第三方(既非中国亦非英国)操办。相信,即便谷、张确实毒死了伍德,也不会把用剩的毒药储存起来。(2)法庭是否能够做到客观公正,而不像小河法院那样,因为中国公检法做铁案的方法和技术令人担忧。就本案的意义而言,要点有二:(1)一旦谷开来杀人事实成立,那么,薄熙来是否违纪包庇其妻便决定了他的政治前途。(2)此案必须在18大前审毕,且谷、张放弃上诉,否则二审有可能拖到18大之后。”
从此次庭审之旁观着的记忆内容看,有几个要点值得关注:(1)本案是由薄谷开来与王立军共同主导、薄谷开来直接实施的谋杀案,尽管王立军未直接参与谋杀过程。(2)本案发生后,薄谷开来如实向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坦白了犯罪过程。(3)伍德先生死后的第一次验血未查出氰化物,而案发四个月后的第二次验血虽然查出氰化物,但伍德先生的血液样品其间因王立军等人之故脱离司法程序,因而无法排除被污染的可能。(4)伍德先生死后未“发现氰化物中毒的主要典型症状(瞳孔放大、眼球突出、粘膜出血)。仅有肺水肿与脑水肿等氰化物中毒次要症状。”(5)伍德先生死后,公安机关未做尸体解剖,故无法排除伍德家族心血管疾病遗传因素对其死亡的影响。(6)在13日晚作案至15日案发之间,尼尔所住房间有外人进入阳台的痕迹。(7)伍德与薄谷开来确有经济纠纷,并由威胁薄瓜瓜人身安全的言行,且薄谷开来曾为此报案。(8)根据相关鉴定,谷开来患有狂躁型抑郁症,和轻度精神分裂。但鉴定结论为:有判断能力、控制力较弱,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1)、(2),王立军参与了谋杀案的策划,薄谷开来案发后又向王立军坦白了犯罪事实,故薄谷开来有自首情节,且王立军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其罪责(共同犯罪)。
根据(3)、(4)、(5)、(6),公诉人无充分必要的证据证明,薄谷开来的犯罪行为是导致伍德死亡的直接和必然原因,因为公诉人既拿不出尸体解剖的客观证据来证明伍德并非死于心血管疾病,或其心血管疾病对其死亡无重要影响,亦无法对伍德死后二次验血结果的矛盾以及伍德死后无氰化物中毒主症状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即从事实和逻辑上排他地证明伍德死于氰化物中毒,因为如果伍德在薄谷开来灌毒之后未立即死亡,并因呕吐而将部分氰化物吐出,是不至于单单死于氰化物中毒,况且在13日晚至15日间有外人进入伍德死亡现场。根据(7)、(8),假如有书证和影像证据支持的话,薄谷开来之所以做出极端行为,是被害人过错在先,且薄谷开来无法通过正常和合法途径排除被害人对其子的威胁;而薄谷开来的精神状态虽不足以使其完全失控,却足以导致其作出极端判断和过激行为。另有两点不可忽略:首先是薄谷开来的真正作案动机。公诉人起诉状认为,薄谷开来的杀人动机是经济纠纷和人身威胁。然而,薄谷开来在法庭上虽“对自己的作案行为供认不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却“认为公诉方所说作案动机不充分”。
从庭审披露的案情看,伍德因与薄谷开来发生经济纠纷,曾对薄瓜瓜实施危害,且得到薄谷开来或薄瓜瓜(迫于威胁而作出的)的获利或补偿承诺。不过,这只揭示了经济层面的纠纷。由于伍德与薄谷开来、薄瓜瓜过从甚密,掌握了薄家大量的信息,因而,有可能危及薄熙来以及薄(一波)家、谷(景升)家、李(雪峰)的政治地位和诸多利益,尤其是在中共十八大前夕。这或许应是薄谷开来作案的另一动机所在。而薄谷开来的认罪,实质上是对家庭和家族的保护,是要给薄熙来问题划上句号。
其次是王立军的角色。王立军参与了薄谷开来的谋杀策划,并有可能对薄谷开来的谋杀其推波助澜的作用;案发后,王又掩盖事实真相,庇护犯罪人,这显然是一种职务犯罪。同时,为使其其他违法行为不受追究,他又把其上级领导夫人的犯罪事实作为自我保护和要挟上司的手段。但我不认为,王立军在谋杀前对犯罪策划的参与以及在谋杀后对薄谷开来谈话的录音,光是出于自我保护;也不认为,王立军以其夫人之罪向薄熙来摊牌以及出逃美领馆,只是因受到薄熙来压力所致;更不认为,有关方面在王立军事件发生前对王立军的追究仅是对王立军的追究。联系到薄谷开来案控方证据的瑕疵,联系到薄谷开来庭审时的状态和态度,有理由让人从这一起偶然的犯罪事件联想到另一起必然的政治事件(写完此文读到官媒的庭审报道,内容与记忆者的复述无异,且后者所忆更为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