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实务
迟菲 律师(山西华晋律师事务所)

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在我国来说,已经不是陌生的名词。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出台,“企业法律风险”也有了明确的界定。同时,随着我国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推广,这一概念在我国的国有企业管理中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概念,但大多数私营企业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还没有足够认识。事实上,法律风险是企业最大的风险,企业由于经济风险产生亏损可以通过其他盈利进行弥补。而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往往影响着企业存在的根基,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再大的经济利润,在法律风险面前,都变为0。而对于很多私营企业的领军人物,近几年由于对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不足,个人遭到法律部门的审查,甚至立案成为阶下囚的也有不少。因此,对于任何一个想做大、做强的私营企业来说,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概念
本文囿于篇幅,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与外延不展开论述,仅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概念与轮廓展示给大家。
(一)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1、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想说明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必须先明确法律风险。依照我国目前比较通用的概念,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作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依据这一定义,法律风险仅仅是由于行为人法律行为不规范导致的风险。而事实上,行为人的非法律行为、行为人对法律后果的错误预估以及法律变化都会带来法律风险。因此,笔者认为企业法律风险应当是指企业自设立起,至终止时止,在其管理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可能产生不利于企业后果以及产生与企业期望目标相违背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法律风险的产生,可能由于企业法律行为不规范,也可能是由于企业对行为法律后果的错误预期,还可能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
2、企业法律风险包含哪些内容
明确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内涵后,还要科学列举企业法律风险的外延,结合目前国际先进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国内通常认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外延包括:
1、企业设立中的风险。
2、合同法律风险。
3、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5、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6、财务税收法律风险。
对于以上国内公认的企业法律风险的外延,笔者经过多年的实践,认为至少缺少两项主要内容:
1、企业重大对外投资以及大型项目法律风险。企业在对外投资以及上大项目过程中,需要事先对这些投资以及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论证。
2、商帐法律风险。这主要是指对于一些不良债务以及疑似不良债务的管理。
通过上述对企业法律风险概念及外延的论述,可以说比较立体的展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真实面目。同时可以看出,企业法律风险是伴随着企业成立、发展、壮大、到衰退直至终止全过程的。
(二)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是企业通过一系列的体制及制度安排建立起来的,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预警、防范、监控、处置的有机体系。
企业通过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及经济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可以给企业的决策提供全方位的保障。避免企业由于法律风险带来的巨大损失,落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对已经发生的企业法律风险作出科学有效的应对。
二、私营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困境
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政策调整完成的。体系的建立主要依靠企业内部建立法律事务部及企业内部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总法律顾问相当于副总级别。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更加科学的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而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存在很多困境:
(一)资金困境
对于绝大多数私营企业来说,没有大量的资金建立一个由10人左右组成的法律事务部并且将其部门负责人提升为企业副总待遇。而企业外聘律师完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毕竟建立这一体系需要律师具备综合法律素质、相当的诉讼经验、还需要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与实践、擅于处理企业各部门间甚至企业各主要领导间的利益冲突。这样的律师收费自然不低。
(二)人力资源困境
既然好律师不好找,企业内部设立总法律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处成为相对较容易实现的方式。而在企业内部设立法律顾问处同样存在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直接体现在:能达到企业要求素质的人员很难接受企业提供给这一岗位的工资;能接受这一工资水平的人员往往又不具备企业要求的素质。
(三)内部人员利益冲突困境
对于已经成立一段时间的企业来说,各部门之间已经形成了分工合作的惯例,各部门的责、权、利也形成固定的模式。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必然会产生新的把关人员,新的审核部门,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现有各部门之间的利益,造成企业内部人员对体系建立的抵触情绪。
(四)企业员工对法律风险意识淡薄
大多数企业员工,特别是一线生产人员以及销售人员很难理解企业法律风险,更难正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往往认为这一体系的建立是对他们手脚的束缚。
三、私营企业如何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对于新设立企业来说,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相对简单,只要在企业成立之初设计好相关制度就可以了。这里我们以已成立且经营一段时间的企业为例,能更全面的说明这一问题:
1、企业基本情况摸底
1)企业设立资料的审核,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便于进一步修改。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性论证。通过对现有治理结构进行论证,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机制打好基础。
3)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品线。通过对企业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梳理,可以发现企业存在法律风险的各个环节。
4)企业规章制度的梳理。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整理,了解现有企业制度的优点与缺点。
5)企业管理流程梳理。通过对现有流程梳理,发现存在法律风险发生可能的环节以及目前流程存在问题。
6)企业人力资源体系梳理。通过企业人力资源体系进行梳理,发现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7)企业知识产权摸底。对企业知识产权有一个充分认识,是下一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
8)其他事项摸底
通过摸底,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现状,对下一步建立企业风险防范体系打好基础。
2、体系设计
通过摸底,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进行设计。一般来说,依据摸底情况,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设立一般有三种模式:
1)独立的法律事务部模式
对于大规模的私营企业,由于其法律风险发生频率高,数量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来完成这一工作。同时,由于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负责人需要一定的管理职级,这样才便于工作。
对于这种模式,在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一般首先成立企业法律事务部。部门依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配置人员,通常部门负责人为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为副总职级。对企业法律事务部人员进行分工,分别完成企业风险防范体系各个方面的建立工作。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模式建立后,由法律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
2)行政事业部下设的法律事务部模式
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独立的法律事务部会给企业管理流程以及现有的企业部门职权划分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混乱。因此,可以在现有行政管理流程上进行细化。在行政事业部下设法律事务部,将现有行政审核流程进行修改、细化,从而形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3)行政事业部设法律风险防范岗
对于更小型的企业来说,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一经建立,日常维护工作量较少,对于这种企业来说,可以外聘律师或组织内部人员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后,设立法律风险防范岗完成日常工作。
3、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设计
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外延包含八大方面,那么体系内容完整的也应当包含这八大方面。并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对这八大方面设计防范体系及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决策流程。流程应当包含预防、执行以及处置的三大方面。
    
四、总结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内容庞杂,每个企业建立均有差别,体系设计人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大量的诉讼经验以及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与实践。目前,我国这一工作以及此类人才依然短缺。这一体系作为科学成熟的企业管理体系之一,是企业管理与法律跨学科的高端软科学。这一体系可以给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希望本文能够引起企业以及法律专业人才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视,更希望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能在私营企业中生根发芽,为我国经济腾飞提供坚实的后盾。


作者介绍:

迟菲 律师

迟菲律师,1973年生,1996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取得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专业硕士学位。
迟菲律师自1996年至2000年,任北京信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行政主管。2000年起,迟菲律师加入山西华晋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迟菲律师2001当选太原市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并荣立市级二等功,先后担任太原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太原市应用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太原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太原市律师协会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太原市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

迟菲律师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纠纷的诉讼代理工作及北京市八家国有外贸公司的日常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