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星全国优秀律师
律师介绍:
代表案例: 自1985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尽心尽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担任200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30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 曾经或正在为如下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规划管理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机电集团 厦门市特房集团 厦门夏商集团 厦门市住宅建设集团 厦门土地开发总公司 厦门明发集团 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 厦门市第一中学 厦门市第六中学 ……… 典型非诉讼业务有: 受厦门市财政局、土地开发总公司委托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厦门市湖里区“祥店”旧城改造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南中房地产公司“中山路”旧城改造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孙卫星全国优秀律师
业务领域:金融、公司商务、房地产、建筑、投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
所在地区: 福建省 厦门市
所在机构:天衡联合
全国优秀律师——孙卫星(福建)
孙卫星 律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
基本背景:
孙卫星律师于1983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在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后于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并兼职于厦门第二律师所。1990年王永庆投资的华阳企业有限公司在厦设立后,由市政府推荐优秀法律人才至该司法律室负责法务工作。后于1993年创始创办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任事务所负责人及合伙人主席。孙律师在金融、公司商务、房地产、建筑、投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领域具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
担任职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六届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
第五届福建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副会长
福建省司法厅一、二级律师评审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第四届副会长
厦门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厦门市思明区商会副会长
厦门市总商会常务理事
著作:
1987年参与编写《民法学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加强两岸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发表于《福建律师》99年第1期;
《凝聚力: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推进器-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管理报告》参加98华东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会;
《厦门市律师赴台湾考察访问记》发表于《律师与法制》98年第7期;
《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制度评析》发表于99年第5期《中国律师》。
《访澳门掠影》、《澳门司法界掠影》在厦门晚报上连载。
其为沿海物业发展公司所做的代理词入选《大案名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初探》一文,获第十六次华东律师研讨会优秀论文,并刊载于《中国律师》2000年第11期;
《对小股东的保护与我国公司法》获省优秀论文并参加第十七次华东律师实务研讨会。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法律效力》发表于《中国律师》02年第7期;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再探》获厦门市律师实务研讨会三等奖、省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要素及品牌战略分析》获厦门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税收优先权的实务司考》获厦门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福建省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为什么会分家》发表于《中国律师》04年第2期;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主要障碍及对策》发表于《律师与法制》05年第1期、《
《浅议我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构建》分别在各级律师协会上获奖。
荣誉:
多次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协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被福建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被厦门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多次被厦门市仲裁委授予“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6年7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中国律师业特别贡献奖”。
2006年12月,被厦门市委统战部、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民营办、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厦
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合授予第二届厦门市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7年7月,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称
2009年10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当代律师风采奖”
代表案例:
自1985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尽心尽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担任200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30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
曾经或正在为如下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规划管理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机电集团
厦门市特房集团
厦门夏商集团
厦门市住宅建设集团
厦门土地开发总公司
厦门明发集团
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
厦门市第一中学
厦门市第六中学
………
典型非诉讼业务有:
受厦门市财政局、土地开发总公司委托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厦门市湖里区“祥店”旧城改造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南中房地产公司“中山路”旧城改造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快速稳健的发展壮大,已在上海浦东、福建泉州、福建龙岩设有三个分所。天衡本着勤勉敬业的职业准则,凭籍着精湛的法律业务素质,已经成为福建省知名的高端法律服务商,业务收入连续十年居福建省首位,并已经在房地产、金融证券、建设工程、企业改制、外商投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本所是立足海西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旨在为客户的商务活动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天衡目前拥有合伙人30余名,执业律师120余名,总员工180余名,各合伙人分别精通于特定的专业领域,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紧密的团队合作,天衡在各个领域均能够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本所曾获颁司法部授予的“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目前国内律师事务所的最高荣誉)。2010年7月12日,天衡所经福建省司法厅审核,准予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新律师法实施以来,福建省首个获准改制的律师事务所。
2011年5月23日,天衡厦门总部已正式迁入厦门市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16、17楼。新的办公大楼为智能化的甲级写字楼,总办公面积约2600平方米,全部软硬件设施均按照国际律师事务所标准建设。新办公室分为客户接待区和办公区,客户接待区不仅可以满足和客户会谈需要,还具备举办商务谈判、签约仪式、电话及视频会议服务等多项功能。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16、17楼
邮编:361000
电话:0592-5883666
传真:0592-5899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