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协会工作概况

 

一、律师队伍2015年现状

截至2015年12月底,天津市各类律师事务所已发展至610家,执业律师5499名。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293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664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342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063家。全年全市律师业务总收入97884.83万元,税收10006.44万元。

二、召开的代表大会

6月19日,天津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天津社会山国际会议中心酒店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市律协领导班子,部署了新一届理事会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袁桐利出席闭幕式并讲话。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祖文光、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健、市社团局局长张宝甫出席闭幕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开幕上致辞。全市200余名律师代表和特约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第六届天津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并选举产生了由41名律师组成的天津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和由7名律师组成的监事会。杨玉芙律师当选为第七届天津律协会长,韩刚律师当选为监事长,才华、杨威、温志胜、王世清、牛同栩、韩士队当选为副会长。第七届律协理事会聘任赵莉同志为副秘书长。

三、召开的理事会

4月11日,六届市律协第五次理事会会议在市律协报告厅召开。28名理事参加了会议。市律协监事会成员,党工委成员,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区县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届市律协常务理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2014年度市律协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天津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以及《天津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协第七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

5月19日,六届市律协第六次理事会在市律协报告厅召开。23名理事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表决并原则通过了《第六届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第六届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关于市律协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并决定提交天津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7月11日,七届市律协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在市律协报告厅召开。37名理事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会成员、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天津律师业战略发展的意见》、《天津市律师协会七届理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天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稿)》、《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公共事务与突发事件服务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天津市律师协会七届理事就职誓词》,全体与会理事在杨玉芙会长的带领下郑重进行就职宣誓。

11月14日,七届市律协第三次理事会会议在市律协理事室召开。36名理事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会成员、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市律协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天津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工作计划制定情况报告》、《天津市律师协会区县工作委员会成立情况报告》、《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与税收情况的工作报告》以及《2016年度市律协财务预算方案的情况报告》。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市场调节价)》。会议同时表决通过了聘任赵莉同志为天津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的决定。

四、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会长会

1、常务理事会情况

2月13日,六届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律协313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市律协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工作计划、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进行审议,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3月6日,六届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市律协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工作计划、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进行审议,并就召开第五次理事会会议以及近期协会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月10日,六届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天津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天津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协第七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进行了审议,并决定提交第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2、会长会议情况

6月28日,七届市律协第一次会长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天津律师战略发展问题,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改选工作,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相关事宜,以及近期协会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与安排部署。会议还就新一届律协会长、副会长分工进行了安排。

7月6日,七届市律协第二次会长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即将召开的七届二次理事会有关工作、近期修改的有关规则、七届市律协理事自律规则,以及市律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名称规范统一及组成人员选任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

7月27日,七届市律协会长会第三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协会现有及新设立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人选、律师行业收费标准工作、加强协会宣传工作,以及开展韩国仁川地方辩护士会来访接待、威科法规检索续约、京津沪渝粤琼六省市律师羽毛赛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还通报了《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天津律师业战略发展的意见》、《天津市律师协会七届理事会工作规则》、《天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改情况。

8月10日,七届市律协会长会第四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以及《天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岗位职责》进行了研究。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天津律师业战略发展的意见》、《天津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还就韩国仁川地方辩护士会来访接待事宜、组织律师参加“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制作律协宣传品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9月22日,七届市律协会长会第五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进行了研究,并就组织律师参加“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七省市律师羽毛球赛”、日本律师联合会来访等事宜进行了情况通报。会议还就与“点睛网”合作、举办“法治天津论坛”、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课程设置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与安排部署。

10月12日,七届市律协会长会第六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两专委员会工作计划、《天津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南开与河西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实习人员培训方案及实习人员考核相关工作、律师体检、与“点睛网”开展合作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

11月2日,七届市律协会长会第七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成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实习律师培训方案及实习律师考核相关工作、律师体检、秘书处各部门、岗位设置的职责及人员配置以及第三次理事会召开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12月7日,七届市律协会长会第八次会议在市律协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就第六次与七次会长会议所确定的工作落实情况、2016年市律协财务预算工作、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以及开展2016年市律协新春展示会、调研工作等进行了研究讨论。

五、2015年主要活动及工作成果

(一)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2015年,市律协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科学谋划律师工作长效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

1、加强协会领导班子建设。本年度,市律协召开了天津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新一届律协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行业管理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效率。理事会确定了“遵章、民主、科学、高效”八字工作方针和理事就职誓词,作为协会整体工作及理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准则,并在全体理事中形成共识。对会长会议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本届律协的会长与副会长不再兼任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专门委员会主任从理事中选任,专业委员会主任从各专业领域中的资深律师遴选产生。同时,为增强新当选理事的责任意识,全体理事举行了宣誓仪式,承诺在职期间“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遵守协会章程,勤勉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决议,绝不谋取私利,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律师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此外,还组织全体理事开展了就职培训,以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理事履职能力。

2、建章立制,开展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立改行”工作。换届后,依据修订后的章程,重新修订了《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规则》、《天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津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了《天津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行业自律性规则、规范,并加强对规则执行情况的跟踪与调研。通过完善以《章程》为基础的协会依法治理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纳入到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完善协会机构设置。为强化内部管理,重新调整了市律协专门、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律师工作实际,新设立了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与公共事务与突发事件服务2个专门委员会,以及融资租赁、保险、体育产业、仲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程建设、政府法律顾问等7个专业委员会。目前,协会共有17个专门委员会与18个专业委员会。为使委员会工作有效开展,在公开报名、面试考核的基础上,完成了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选任工作,将一大批热心行业管理与各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引入到行业管理工作中。同时,实行了委员会工作台帐式管理,通过采取年度考核与届中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保持两专委员会的活力与动力。

4、制定行业发展目标。研究制定了《天津律师业战略发展意见》,明确了我市律师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业务拓展与创新、培养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优化法律服务市场及环境、完善律师业监管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划设计。《意见》设定的发展目标是使律师事务所的结构进一步合理、律师的专业化进一步增强、律师的收入进一步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水平进一步加强,使行业更好地为天津自贸实验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五大战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区县律工委建设。按照《天津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先后成立了南开区、河西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并稳步推进其他区县委员会的设立。区县律工委的成立进一步延伸了行业服务、管理职能,使会员服务和行业管理的重心下移,让每一位律师都能感受到律师协会就在身边。

6、建立会长联络理事、理事联络代表、代表联络会员的制度。为加强市律协与广大律师的沟通联系,组织了新一届律协理事、监事与两专委员会主任深入全市各区县进行调研,与律师代表座谈,征求律师对市律协的工作意见与建议,并针对律师提出的问题,着手制定对策,提出解决方案。

(二)深入开展行业党建工作,提升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天津市律师协会党工委工作职责》、《天津市律师协会党工委会议制度》、《天津市律师协会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引导。举办了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就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实从严治党,把握三大战略、加快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党的组织制度概要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学员参观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培训活动对推动律师行业基层党员、基层支部将当前党建形势同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对全市各区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考核机制,引入量化考核条例,进一步激发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落实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定期向全市律师行业拨付党组织活动经费和独立党组织开办经费,全面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

(三)引导行业深入参与社会管理,彰显律师社会责任

一是组织我市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在我市“两会”召开前夕,专门组织律师市级“两会”代表、委员与市司法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进行座谈,通过向各有关部门征集提议案与建议,使代表、委员们的参政议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二是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挥律师服务社会作用。在总结有效服务马航MH370事件、东方之星沉船事故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公共事务与突发事件服务专门委员会,该委员会在8·12事故处置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事故发生次日10时,应急服务律师及秘书处即处于待命状态,及时与市政府应急办取得联系,并对政府依法处置及时提出咨询意见。该委员会还组织了民事、刑事、行政、政府法律顾问、保险等专业委员会夜以继日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十余日即整理了一套《事故法律责任分析报告》,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是彰显律师的社会责任与爱心,“8.12事故”发生后,向全市律师发出倡议,组织律师积极捐款捐物,为在事故中牺牲的消防官兵、消防人员和公安干警捐款,奉献我市律师业的一片爱心。通过到市律协以及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各种捐款渠道,全市律师共计捐款313340元,向社会各界传递着律师的爱心与社会责任心。

四是引导律师服务面向基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律师参与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共同构建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在节假日等举办开放日活动,与天津经济广播《今晚有说法》栏目联合开展“迎三八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2.4法制宣传日”等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与市老龄委、市法援中心、今晚传媒集团中老年时报社联合主办多场老年维权义务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公益活动的开展,为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效率、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四)深入开展培训研讨,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素质建设

组织律师加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参加全国律协开展的“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等。举办了“我国证券法修改中若干焦点问题及对律师业务的影响”、“青年律师案源增量”、“民商事法律文书写作”、“劳动仲裁实物及难点案例分析”、“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互联网+让法律服务模式再造升级”、“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律师如何发展业务”,以及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培训、“天津涉外律师沙龙”等活动,切实提高律师业务能力建设。

(五)坚持服务为本,开展好各项服务会员工作

1、做好维权工作,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平台建设。与市高院、一中院、二中院多次进行座谈,共同探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各项问题,参与了市高院与市司法共同签署的《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若干意见》工作,与市高院、市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司法局、一中院签署《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与市公安局预审监管局共同推动律师网上预约会见平台在全市看守所上线。通过各项工作,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合法权益。

2、开展律师收费标准协调工作,努力解决律师实际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格调整工作。多次与市发改委和市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起草修订了《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市场调节价)》及相关说明。其中《收费指引》已经七届市律协第三次理事会通过并下发,《收费标准》报行政部门审批。

3、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做好律师福利和执业保险工作。注重律师文化建设,着手策划天津律师展览馆项目,以最大限度保留天津优秀律师文化。定期开展律师足球队、羽毛球队训练活动,组织律师赴海南参加了“京津沪渝粤琼”六省市羽毛球赛,活跃律师业余文化生活。同时,广泛开展律师福利工作,为全市女律师发放节日礼物,发放律师慰问金、看望慰问老律师,为全市执业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针对律师重视的体检工作,今年对全市体检机构进行考察调研,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重新选定体检机构,最大限度为律师争取优惠,并采取多种形式满足广大律师的体检需求,对于远郊县的律师可就近选择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以所为单位到协会进行报销,以此方便广大律师。

4、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律师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功能。按照国务院、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文件的要求,人才中心自2015年1月免收存档费,截止2015年12月底,人才中心人事档案存放量为2284份。同时,积极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与12家单位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为其办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服务。开展个人社保保险缴费窗口工作,为110名律师办理该项服务,方便律师灵活缴纳社会保险。举办了法律职业人才信息交流会,共23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咨询会,为律师事务所与取得法律资格的人才搭建了交流平台。

(六)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

2015年,市律协不断扩大对外交流规模,组建律协代表团赴英国、法国、德国开展交流访问活动,组织青年律师赴香港参加“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赴厦门参加第五届海峡律师(厦门)论坛,组织律师参加在广州举办的“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组织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开展的“中国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服务”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等;接待韩国仁川地方辩护士会来访并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会,开展了由全国律协、日本律师联合会主办,天津律协协办的“中日知识产权法律比较”研讨会;组织律协领导班子拜访了全国律协以及北京律协。此外,积极开展与东欧国家律师的合作,接待了罗马尼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天津广泛征集了解东欧国家语言及与东欧国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律师,力争把天津滨海新区律师创新示范基地打造成与东欧十六国律师合作的桥头堡,积极开展与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高等院校外语学院的合作,以弥补天津涉外法律人才不足的缺陷。通过多种形式的国内与国际交流,加深境内外法律界对天津律师的了解,为天津律师更广泛地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

同时,不断扩大协会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律师与媒体的合作交流,与中央及外地驻津记者联谊会进行座谈,探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行业影响力。此外,加强协会网站建设,发挥《天津律师》杂志业界及协会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对律协网站与《天津律师》杂志进行改版,增加栏目可读性与前沿性,使其更贴近会员。

六、新任协会领导班子介绍

 长:杨玉芙

监事长:韩  

副会长:才        温志胜  王世清  牛同栩  韩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