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正红涉外知识产权
罗正红涉外知识产权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市辖区 朝阳区
所在机构: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
罗正红 博士
全国杰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
罗正红律师自1991年开始专注于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 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等领域的法律研究和实践,长期耕耘不辍。英国法律权威机构—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Chambers and Partners)评价罗律师“通晓法律”、“及时回复客户咨询”、能为客户提供“务实、有建设性的法律建议”、“众所周知,罗律师在知识产权诉讼及与国际品牌公司合作的经验方面非常著名”。仅在最近的2011年,罗律师已经代表多家国际客户提起100多件涉及侵害商标权、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案件。罗律师也多次代表国际客户进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在其中一起假冒国际高知名度品牌的典型案例中,法院判决九名被告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判处另一主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
罗律师被Who’s Who Legal, World Trademark Review及Chambers and Partners评为中国领军式知识产权律师(leading IP lawyer in China)。致力于提供国际水准法律服务的同时,为客户着想、充分体现成本效益原则,使得罗律师不断赢得国内外客户的青睐。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专业法学博士(2008) 、知识产权专业法学学士(1991);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硕士(2000);
■英国伦敦大学访问学者(1999-2000);
■美国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知识产权法进修律师(2004);
■安徽师范大学英美语言文学学士(1989)。
现任:
■罗杰(名称变更前为翔鲲)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国际商标协会反假冒委员会中国区主席(2010-2011);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0-2012);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及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财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代理人;
■中欧仲裁中心、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任:
■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 (Bird & Bird)合伙人 (Partner Equivalent)(该所160年以来首位且至今唯一一位曾被聘为Partner Equivalent的中国律师);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副主席(2008-2010)(QBPC 现有200多家国际跨国公司会员);
■摩托罗拉北亚区知识产权总监(2007-2008);
■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高级知识产权律师 (2000-2007);
■英国丹顿浩国际律师事务所(Denton Hall) 知识产权访问律师(1998-1999);
■香港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涉外商标代理人;
■中美合资企业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1991-1993)。
主要执业领域:
■研究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 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等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
■代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行政及刑事执法;
■代理知识产权及其它领域商事仲裁;
■代表中国公司的境外知识产权保护事宜;
■在中央及地方公、检、法、工商、技监、海关举行的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执法研讨会上进行几十次演讲, 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解释和执法事宜提出建议和意见。
工作语言:英文,中文
主要客户:
Louis Vuitton, Chanel, Gucci, Prada, Burberry, Microsoft, Electrolux, Pandora, Nokia, Sony Ericsson, Rotork, Life Technologies, Autoliv, Volvo, Johnson Electric Group, Energizer, Novenco, Lagostina, SD3C, Hansen, Juniper Networks, Hasbro及日本公司等。
资格、荣誉:
■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98年以首位北京全职律师身份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访问学者奖学金,赴英国伦敦大学进修知识产权法律一年;
■1999年在“年青律师培训项目”全国选拔中胜出,受司法部选派、英国政府资助赴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法律一年;
■1999年获得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发的商标代理人资格;
■2002年被香港移民局认定为“大陆优秀人才”(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2011年获得微软中国区外部律师知识产权峰会典型案例奖。
著作: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商标权刑事保护研究”;
■伦敦大学硕士论文 “The Protection of Well-Known Marks in China” ,后在北京大学《知识产权论坛》2001年第1期发表;
■“商标权刑事保护的正当性及适度性探析”发表于《知识产权》(国家核心期刊)2008年第1期;
■“假冒行为的经济分析”发表于《人民司法》(国家核心期刊)2008年第3期;
■“零售市场中的商标权保护——市场管理单位和摊主的法律责任”发表于《电子知识产权》2008年第3期;
■“英美商标权刑事保护”发表于《中华商标》2008年第3期;
■“China Revises Its Trademark Law” 发表于伦敦《Intellectual Property Quarterly》2000年第2期;
■“中国外观专利将经历复杂而又漫长的无效程序” 发表于中国民商法律网;
■“与反假冒刑事执法有关的国际实务”发表于《中华商标》2001年第5期;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刑事追诉标准亟需完善”,发表于北京大学《知识产权论坛》2001年第1期。
社会评价:
■被Who’s Who Legal, World Trademark Review及Chambers and Partners评为中国领军式知识产权律师(leading IP lawyer in China);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11 edition: With 17 years' experience, the “commercial, responsive and professional" James Luo is well known for his work in IP litigation and his experience of working with international brands. Clients appreciate his “constructive advice and good knowledge of the law.” Sources say: "The firm's advice is very helpful and practical.”(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杂志2011年版:凭借17年的丰富执业经验,罗律师为“客户费用着想、及时回复客户咨询、并且专业。”“众所周知,罗律师在知识产权诉讼及与国际品牌公司合作的经验方面非常著名。”客户赞赏他“有建设性的法律见解及通晓法律”,“该律所的法律意见务实、非常有帮助”。)
■Legal 500 in 2012 edition: “Highly recommended managing partner James Luo has acted on a number of high-profile projects aimed at tackling counterfeiting and the team has recently been busy acting in enforcement proceedings and litigation against offending counterfeiters of top luxury brands including Louis Vuitton, Burberry and Gucci.(Legal 500 杂志2012年版:高度推荐管理合伙人罗律师,他代理了几个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旨在打击假冒侵权。他的律师团队最近代理Louis Vuitton, Burberry 及Gucci 等高知名度品牌的商标保护,忙于对假冒侵权人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演讲:
■应邀为中美商会(AmCham)、欧盟商会、国际反假冒联盟(IACC)、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等协会讲授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及执法实务;
■应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杂志邀请, 在2007年12月小型知识产权圆桌会议上讲授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经验;
■多次应邀参加美国大使知识产权圆桌会议;
■应美国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法学院 William O. Hennessey教授的邀请,用英语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为来自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家法学院的学生讲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问题及策略;
■应香港浸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及华东政法学院的邀请, 为MBA及法律硕士生讲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实务。
媒体报道:
■1997年,代理侵害“蒙地卡罗”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该案诉讼标的为一千万元,是当时广东省最大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Guangzhou Morning Post (广州英文早报)、新闻人物报及香港东方日报对该案开庭进行了报道;
■2005年2月,应中央电视台第九套英语“DIALOGUE” 节目邀请讨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宜;
■2005年,管理的Louis Vuitton, Prada, Chanel, Burberry 及Gucci 诉北京秀水街及商户侵害商标权诉讼案件被海内外媒体广泛报道;
■2010年,代理Louis Vuitton诉北京雅秀市场及商户侵害商标权诉讼案件。北京电视台对开庭进行了报道;
■2011年,代理Louis Vuitton诉大连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及商户侵害商标权诉讼案;代理Louis Vuitton诉大连温州城商贸有限公司及商户侵害商标权诉讼案;代理Louis Vuitton诉大连九州饭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诉讼案;代理Louis Vuitton诉大连南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诉讼案。大连市电视台对开庭进行了全程录制。大连市十多家媒体连续三天旁听庭审,并对案件作广泛报道。
■2011年,代理伊莱克斯诉慈溪企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慈溪媒体对开庭进行了全程录制并报道。
罗杰(名称变更前为翔鲲)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在知识产权领域始终保持领先地位的涉外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团队有多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及海外学成归来的律师,用英文、日文及中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该所擅长于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等领域的诉讼业务。该所在知识产权管理、民事诉讼、行政及刑事执法方面为客户提供“务实、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2011年Chambers & Partners 提名“年度最佳中国精品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事务所是唯一一家获得此项提名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罗杰律师事务所拥有庞大的国际性法律服务网络资源,使您的企业可以不再局限于地域限制,得到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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