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砥砺前行——访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巩沙律师
坚守初心,砥砺前行——访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巩沙律师
业务领域:民商与合同法律业务、房地产、著作权、公司法律业务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在机构: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
坚守初心,砥砺前行
——访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巩沙律师
编者按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已有三十多年。三十多年来,依法治国已成为重要之国策,“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已成为各界的共识。我国的法律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尤其十八大后,党中央更是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新高度,“法治”正渐入人心并深入到全社会的各个层面,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这三十多年中,中国律师前赴后继、开拓进取,由恢复重建之初的212人发展到现今的33万律师之众,可谓取得了令人振奋和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这应是一代代法律人共同努力与不懈奋斗的成果。在中国律师界有这样一批老律师,他们经历了中国律师制度从恢复重建到改革再到蓬勃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是经历者、见证者、受益者,同时也是实践者、探索者和贡献者。他们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中国律师业,献给了中国的法治事业。青年时他们认真办案,获得了广大当事人的赞誉,中年时他们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得到了业界同仁的敬仰,临近退休步入花甲之年时他们仍心怀律业,贡献着自己的才智和力量,为青年一代律师的发展甘做铺路之石。“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应是对他们那一代法律人现在最好的写照。
今天,我们满怀敬意要采访的主人公就是一位即将步入花甲之年的老律师、业界有口皆碑的诉讼大律师——巩沙,上世纪80、90年代巩沙律师之名早已蜚声司法界,且被誉为影视、文艺界名人的“御用”律师 。1993年《律师与法制》全国范围评选的中国四大名律师中他排名第一;九十年代中期《北京青年报》公开举办的民意测验(公众调查)以及该报刊公布的《律师公众知名度排行榜》中他排名第一;他还是全国第一位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之《东方之子》栏目采访并报道的律师……
关于巩沙律师的传奇人生、律师生涯,读者要想了的解更多,我们还要从今天的采访中,从他不平凡的履历和辉煌的经历中去一探究竟吧。
巩沙 律师
现担任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教育背景
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
民商与合同法律业务、房地产、著作权、公司法律业务。
社会职务
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
中国致公党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
十一届北京市政协常委
十一届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第七届、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委员
第七届、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第八届全国律协地方律协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顾问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北京市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
北京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
北京市公安局打击经济犯罪专家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公关协会理事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理事
工作经历及媒体评价
巩沙律师先后任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中业律师事务所、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中闻律师事务所等所主任。加入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前,巩沙律师任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2013年调至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
巩沙律师历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第五届理事;第六届常务理事;第七届、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巩沙律师在一九九三年《律师与法制》全国范围评选的中国四大名律师中排名第一。
巩沙律师在九十年代中期由《北京青年报》公开举办的民意测验(公众调查)以及该报刊公布的《律师公众知名度排行榜》中均排名第一。
巩沙律师是全国第一位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之《东方之子》栏目采访并报道的律师。
巩沙律师在众多媒体举办的首届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上被评为“2010年度中国法治领军人物”,并被评为“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
巩沙律师所办理的案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案例。
作品
主编过三部刑法及民商法方面的实用学术著作。
专业经验
巩沙律师从事较多的是各类重大法律事务的运作实操或咨询策划,担任企(事)业单位(或项目)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种公司法律事务,代理房地产纠纷及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或仲裁。执业以来,巩沙律师已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集团)、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机械工业部、林业部、冶金工业部、核工业部、中国作家协会、中央电视台、北京市人民政府等百余家国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处理过法律事务或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
巩沙还成功地办理了在全国及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名案。如:1.曾被新闻界誉为“中国第一诉”的著名歌唱家李谷一与韦唯、《声屏周报》名誉权纠纷案(代理胜诉方李谷一);2.由于购物遭到身体检查的中国首例消费者人格权案──倪、王两女士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侵犯人格权案(代理胜诉方倪、王两女士),此案有效推进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3.著名作曲家王立平、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诉北国音像出版社侵犯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歌曲磁带版权纠纷案(代理胜诉方王立平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4.著名歌星蔡国庆与广州太平洋影音公司表演者权纠纷案(代理胜诉方蔡国庆);5.著名主持人赵忠祥与记者张淋名誉权纠纷案(代理胜诉方赵忠祥);6.著名作家池莉诉北京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制片厂著作权纠纷案(代理胜诉方池莉)等十几起在社会上和司法实践中影响重大的著名民事、知识产权和刑事案件;7.代理处理过著名作家王朔、杨沫、著名艺人杨丽萍、蒋大为、刘晓庆等人的法律事务或案件;8.代理处理过著名导演冯小刚、郑晓龙等名人的法律事务;9.代理处理过一些政府领导人、著名政治家的案件或法律事务;10.巩沙律师承办的案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并受到嘉奖。
印象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经数度邀约终于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大律师巩沙。年近六十岁的巩沙律师,完全不像花甲之年的人,面容白皙头发浓密且梳理的齐整光亮,与笔者畅谈两个多小时仍不知疲倦,精气神十足。儒雅、淡泊、谦逊、从容……对待生活心境高远积极乐观;对待工作心如毫发缜密无间;对待友人心怀良善如师如长。亦或许这就是为何有那么多文艺界、影视界名人如李谷一、蔡国庆、赵忠祥、池莉、杨丽萍、蒋大为、刘晓庆、冯小刚、郑晓龙等等慕名委托其代理案件或处置法律事务,有那么多重大诉讼案件及重大法律事项皆等着他来处理的缘故了。如果要让笔者来形容巩沙律师,那么“律界大儒”这四个字对于眼前的巩沙律师应是当之无愧的。
磨难、坎坷皆财富 北京市先进知青队
对于巩沙律师,因众多媒体对其代理的诸多名人案件已经做了很多报道,在此我们就不再重复赘文了。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律师行业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律师的职业定位也由国家法律工作者到社会中介人员再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执业人员不断改变着,可谓与时俱进、成就卓著。但一切向“钱”看对社会大众及各个阶层乃至律师行业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笔者想就律师行业存在的一种现象,即一些青年人一旦通过司法考试,就想赶紧挣大钱、接大案,赶紧出名……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笔者想请前辈巩沙律师以他的个人成长经历现身说法,比如他的青年时代是如何度过的?他是如何“熬”过了律师的适应期的?他的律师之路又是怎样从籍籍无名到功成名就一步步走过来的?作为执业三十多年的前辈对律师行业又有着怎样的情怀?带着这些想法,我们开始了今天访谈,巩沙律师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与我们分享了他的青春时代所经历的磨难与坎坷。
“今天,我们不谈案件,成就都属于过去。如果对青年一代法律人,对律师行业有用,我想从一个老律师的角度谈谈人生,谈谈青年律师发展,谈谈我们所热爱的律师事业。”巩沙律师语重心长地道
随着采访的深入,我们也进一步了解到,巩沙律师出身于书香门第,在父母的教育和影响下,他较同龄人要更成熟、更稳重。既是多才多艺的好学生,又是班里的带头人、团支部书记,且写得一手好字,这在下乡插队期间可发挥了不小的作用。1977年高中毕业,当时高考制度还没有恢复,无大学可考。巩沙即与几个要好的同学商量,响应党的号召要求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插队,且首选就是革命圣地——延安,他们要到最广阔的天地去寻找生命的色彩。但因当时已是“文革”后期,上山下乡运动也渐入尾声,最后,组织安排他们到了北京市顺义县插队,并组成了300人的一个知青村,一半男知青一半女知青)。女知青分配的工作是较为清闲的喂鸡喂鸭工作,有的男知青被分配做喷漆工,也较为轻松。而巩沙这个最积极上进的小组被分配的工作是下大田劳动,负责耕种收割麦、稻,平整土地等最苦最累的活儿,期间还曾出过两次河工,到潮白河挖河道清淤,且一人一天要负责八方的量,河道挖深的时候,两个人一个在前拉一个在后面推,才能将独轮车推上河岸,现代的青年人对于当时的劳动场景或许是很难想象的。今天的北京顺义潮白河畔,生态如诗如画,处处景色宜人。然而四十年前的潮白河却是一片荒凉,是贫瘠的象征。是多少人用双手、铁锹、独轮车这些简单粗糙的工具,一锹一锹挖出来的。这样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巩沙一干就是整整两年,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当时由于贫困,知青们的饭菜里几乎没有一点油水,早晚都是窝头,午饭就是菜汤,一年只能吃上一次肉,还不能随便回城。“我下乡时身体并不是很好,经常胃疼,但经过这些艰苦的劳动后,胃疼消失了,吃饭也多了,当时一顿饭能吃一斤窝头,吃窝头吃得香着呢。”巩沙律师温和地微笑着道。
笔者问及巩沙律师当时知青的精神生活如何时,巩沙律师道:“我们下乡时几个人带了一些乐器,组成了一个乐队,闲暇时知青们就一起拉拉琴、唱唱歌,静下来看看书,但由于当时一个屋子要睡十几个人,很难静下来看书,只能偷闲看。1977年9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10年的全国高考制度,这次具有转折意义的全国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高考的招生对象有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的知识青年以及复员军人、干部、应届高中毕业生。我第一年就没有考上大学,于是决定再考,第二年才终于考上北大分校中文系,大三时我决定转至法律系,83年毕业后即被分配到了北京第一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就这样开始了我的律师执业之路。或许是知识改变命运,也或许是时代改变命运吧,总之这么多年一直在坚持学习,在书本中学习,在司法实践中学习。希望有一天可以达到一把折扇、一杯香茗、一本好书的超凡而闲适的境界。”
笔者以为,如巩沙律师这一代人,注定了人生之路是逆境多余顺境,充满磨难、崎岖和坎坷的,他们生于困难时期,赶上了文革,顺境是赶上了国家恢复高考和改革开放,尤其恢复高考,可谓开放了一片天地,成就了一个英雄时代,如巩沙律师一样积极奋斗、砥砺前行的人就是那个时代的英雄。
巩沙律师:高考确实改变了我的命运,如果没有高考,我又顺从命运安排,可能在回城后就被分配到当时的二商局,负责卖油盐酱醋副食了,虽然职业无贵贱,但现在回过头来看,我现在所从事的律师职业可以说是我最喜欢也是最热爱的职业。
赵伟主编点评:青年时代是一个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从巩沙律师青年时代,尤其“上山下乡”的那段经历中可以看到,人的一生没有白受的苦,没有白受的罪,正所谓磨难、坎坷皆财富,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只要我们坚持梦想,坚持积极向上,坚持知识改变命运,并扼住命运的咽喉,那么,你的人生终将会走向辉煌。笔者也在巩沙律师的经历中汲取着人生的力量。
为律师行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自2002年起,巩沙律师开始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后又担任了第七届、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主管律师业务工作,并兼任第七届、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及第八届全国律协地方律协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直至2012年从协会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十余年间,巩沙律师一直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并致力于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期间他还利用自己担任北京市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身份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尤其对于律师权益保护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律师的权益保护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也成为北京律师界备受尊重的老领导。
不求最大 只求最好
赵伟主编:可否谈谈您现在所带领的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的现状和未来发展?
巩沙律师: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是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原合伙人、中闻律师事务所原合伙人与展达律师事务所、雷杰律师事务所(原君合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合并后组建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规模上我们属于中等规模,我们的宗旨是“不求最大,只求最好”对于每一个案件都严格把握好质量关,诉讼非诉讼业务同步推进发展,做好品质,做好品牌,这是我们全体同仁一致的办所理念。近年来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还获得了“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司法局先进集体”、“亚洲杰出律师”等荣誉。可以说这是我们所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
寄语青年律师
赵伟主编:作为执业三十多年的老律师,曾经的行业协会老领导,请问您对青年一代律师有哪些建言和忠告?
巩沙律师:首先,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现在在各个领域有所建树且已经在各个专业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律师,在执业之初或者说他们的成功之路上,都是付出了很大艰辛和努力的,都不是随随便便就走向了成功的,成功不能一蹴而就,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二,就是对于青年人一定要选好一个好合伙人当师傅,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选择上,要谨慎、慎重,选择了一个好师傅,就等于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再就是在主攻方向上也要站在一定的高度,要了解整个法律体系。王国维所说的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就是要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第三,就是一定要有法律思维,这里所说的法律思维不是背法条那么简单,在法律事务中,尤其在诉讼案件中,一定要懂得“明白”,自己明白,也要让法官能明白。阐述太高了法官听不懂等于没说,阐述太低了法官认为你没水平,所以你首先是常人的思维,在常人的思维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拔高,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好律师,但前提就是一定要有法律思维。所以,要想成为一名好律师,法律思维是很重要。第四,我也提倡一案成名,但每一个案件都要好好做,认真做,只要做好了每一个案件,影响力也就渐渐建立起来了。
赵伟主编:可否在此聊一聊您三十多年的法律人生感悟?
巩沙律师:要说法律人生感悟,我到是觉得这些年来,律师的执业权利与社会地没有得到提升,反而有所下降了。我国的律师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公职人员,律师到公检法办案受尊重程度要高于现今的律师职业。现在是收入高了,但社会地位却下降了。当今,虽然很多律师也在参政议政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但毕竟还是少数,且有些律师在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期间的办案中,各个单位可能所尊重的不是他的律师身份,而是他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身份,我在这些年担任北京市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期间深有体会。所以说,中国律师社会地位还有待提高,执业权利保护还有待加强。中国律师在依法治国、法治之路中仍然任重而道远,看社会民主法治进程与人权保障状况就看这个国家律师的执业权利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律师的社会地位高不高,因为律师自身是没有权力的,律师是当事人权力的延伸,这是法律的定义。当然律师的职业声望与社会认可,则取决于律师自身的专业修养与所作出的贡献。江平老师曾言: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我想这应是每一个中国律师的责任、担当和使命。
后记
对律师业的热爱与坚守铸就了巩沙律师的光荣与梦想,铸就了巩沙律师传奇般的法律人生。采访结束,笔者的思绪一直被巩沙律师忧国忧民忧律师业的情怀所影响着。是啊,在当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背景下,律师权益需要得到保护,律师地位需要得到提高,律师职业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巩沙律师作为一个与中国律师业同步成长成功成熟的老律师,无论是在行业协会领导岗位,还是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掌舵人,都一直关注和关心着青年一代律师的成长,关注着国家对律师权益的保护举措。近年来,我们可喜的看到了两院三部联合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的出台,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前途漫漫、任重道远,我们唯有坚守初心、砥砺前行。”采访结束,巩沙律师掷地有声地道。
赵伟主编采访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巩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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