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 全国十佳律师
律师介绍:
马军律师,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主任,经济学学士,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授予二级律师,1993年授予一级律师。1993年取得证券律师执业资格。 历任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律师管理处副处长、云南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云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等职。1992年率先辞去公职带头创办云南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至今。现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共云南省确定的云南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及省政府管理联系的专家、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法研究所研究员、云南省艾滋病预防专家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二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云南大学、云南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客座教授。 担任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丽江市和怒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云大医院、昆明43医院、云南红塔集团、红河卷烟厂等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1995年荣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光荣称号 1998年曾受聘为全国检察官论辩赛评委 1999年因办理重大案件做出贡献荣立二等功 2000年受聘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0年受聘为云南省委政法委政法研究所研究员 2000年被确定为云南省委省政府专家 2004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 2005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光荣称号 2006年被全国律协授予“全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截止2008年,马军律师执业二十七年,先后共承办了各类法律服务业务数千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纵观其执业生涯,对马军的评价概括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他是良知与公正的化身、中国法治进程的推动者、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协调器;作为一名管理者,他能把握全局,运筹帷幄;作为一名社会活动者,他始终能够心系天下。马军 全国十佳律师
业务领域:刑事民商
所在地区: 云南省 昆明市
所在机构:云南震序
马军律师,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主任,经济学学士,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授予二级律师,1993年授予一级律师。1993年取得证券律师执业资格。
历任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律师管理处副处长、云南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云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等职。1992年率先辞去公职带头创办云南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至今。现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共云南省确定的云南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及省政府管理联系的专家、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法研究所研究员、云南省艾滋病预防专家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二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云南大学、云南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客座教授。
担任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丽江市和怒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云大医院、昆明43医院、云南红塔集团、红河卷烟厂等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1995年荣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光荣称号
1998年曾受聘为全国检察官论辩赛评委
1999年因办理重大案件做出贡献荣立二等功
2000年受聘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0年受聘为云南省委政法委政法研究所研究员
2000年被确定为云南省委省政府专家
2004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
2005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光荣称号
2006年被全国律协授予“全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截止2008年,马军律师执业二十七年,先后共承办了各类法律服务业务数千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纵观其执业生涯,对马军的评价概括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他是良知与公正的化身、中国法治进程的推动者、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协调器;作为一名管理者,他能把握全局,运筹帷幄;作为一名社会活动者,他始终能够心系天下。
* 教育背景
198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学学士
1993年至1995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民商事经济纠纷、企业改制等大型非诉法律业务
* 工作业绩
影响全国的前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禇时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国内关于信用证诈骗的第一起案例——原南德集团总裁牟其中信用证诈骗罪案
香港金时利集团董事长李镇桂向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行贿罪案
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贿罪案
云南省第一涉黑大案——李长谷等十九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怒江“一条龙”张腾升聚众斗殴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案
日本国人田代久登丽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原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廖冬冰受贿罪案
原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党委书记敖成璧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
云南农业大学成教学院院长刘福军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案
徐天福非法买卖爆炸物、行贿罪案
退休医生杨兴国被诉非法行医罪,法院判决无罪案
8.22森林警察房建云持枪杀人案
临沧南华晶莹糖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纠纷案
纳西“鬼才”宣科状告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副会长吴学源、《艺术评论》杂志社名誉侵权案
云南德宏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被诉运输经营合同纠纷案
杨顺英诉云南日报社、云南邓川蝶泉乳品有限责任公司肖像权一案
* 相关案例、辩护词、代理词
影响全国的前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禇时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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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活动
2008年8月28日:对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社会救助法》意见进行了回复;
2008年8月23日:讲课(在云南大学科技馆给“职业经理高级研修班”全天讲课,题目为“对三个代表的再认识”);
2008年5月20日:马军律师以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市长接待日接访工作,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2008年4月15日-16日:在北京参加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2年6月,是由“全国首届十佳律师”之一马军律师及一批具有较高律师业务水平的优秀律师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在云南省乃至国内都属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综合律师事务所。由于业绩突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列为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1997年3月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窗口”。1999年被评为创建文明行业窗口工作先进单位。二000年十月被司法部评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二00五年被全国律协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目前本所共有在职人员50余名,其中执业律师35名。本所律师获得了司法部、全国律协、云南省司法厅授予的多项荣誉称号,其中,马军律师于1995年获得首届“全国十佳律师”荣誉称号,于2005年获得“全国优秀律师”称号;李景平律师、何云祥律师、张宏雷律师先后荣获“云南省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多名律师受到云南省司法厅嘉奖。蒋文军律师于2005年被中国施工业企业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建设工程法律顾问”。
本所办理过大量在国内、省内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同时,本所凭借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自身的雄厚实力,多次受聘为国家重大经济项目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三资企业办理非诉讼法律业务。 在民事、经济诉讼业务方面,本所多年来办理的案件逾万件,涉及金额数十亿,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损失。
在刑事诉讼业务方面,本所成功办理了如褚时健案、牟其中案、国家审计署驻昆特派员挪用公款案、原红塔集团总裁储时健亲属马静芳非法经营案、原云南铜业集团董事长邹韶禄受贿案、原云南铜业集团副董事长余卫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在公司法律业务方面,本所成功担任过多家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的法律顾问,如云南省电力集团公司、云南报业集团、希尔顿国际公司、英国利是通公司和太平洋和平投资有限公司、嘉士伯国际公司、太平洋和平投资有限公司、泰国全球经济促进联盟有限公司、泰国TCC公司、西双版纳吉恩景洪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泰国独资)、云南红河卷烟厂、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证券交易中心、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云南官房企业集团、云南省中国旅行社、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全球经济促进联盟有限公司、加拿大美星金矿公司、昆明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云南英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银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西山土地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凯旋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等。
在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方面,本所成功办理了《云南普洱茶》出版物著作权纠纷案;《无极》、《杀破狼》、《十面埋伏》、《亮剑》等电影网络版权纠纷案;云南新型建筑材料厂商标侵权纠纷案;“云南红”商标侵权纠纷案等。
在金融法律业务方面,本所成功担任了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交通银行昆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法律顾问。
在证券法律业务方面,承办石安公路公司2亿元债券发行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及上市项目中,担任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提供相应法律服务;在云南大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及上市项目中,成功地承办了主承销商的法律服务工作承办了二○○二年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法律服务工作;承办了云南变压器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服务工作;担任健桥证券专项法律顾问,为健桥证券的债权清收、债务重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泰阳证券的债权人——滇能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了泰阳证券的股权、债权重组工作;担任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专项法律顾问;担任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专项法律顾问;担任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四川华川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四川华川车辆有限公司与汽车生产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在涉外公司业务方面,本所先后担任了希尔顿国际公司和昆明翠湖宾馆进行管理合同谈判的代表和法律顾问;英国利是通公司和太平洋和平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昆明海逸酒店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嘉士伯国际公司收购大理啤酒集团公司及西藏拉萨啤酒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确信电子公司的在华清算事务;担任嘉士伯国际公司对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600090)进行重大资产、债务和业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该案被证监会喻为中国上市公司减债重组第一案);担任嘉士伯国际公司收购兰州黄河股份有限公司(000929)主营业务的法律顾问;担任嘉士伯国际公司收购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752)主营业务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担任泰国TCC集团收购昆明樱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邦克饭店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
另外,本所还担任多家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如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昆明市人民政府、丽江市人民政府。 目前,本所与美国、日本、泰国、新加坡、及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的律师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人才培训、项目咨询、代理方面取得较好的合作成果。 震序的实力来自于我们的律师及管理团队,他们以卓越、敏锐的职业精神和有效的办案经验满足着各类客户的需求。多年来,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以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热情的服务、较高的专业水平,赢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