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金杰律师长篇纪实文学《为了人民的名义》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著作权案始末侧记与感悟
编者按
历经岁月洗练,经典依然不减。六年前播出的“史上尺度最大反腐剧”“横扫老中青”的现象级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对于很多人来说,回想起来,许多惊心动魄的场面仍历历在目,许多让人产生共鸣的金句仍言犹在耳。
然而,正是《人民的名义》的热播却让原著作者、编剧周梅森老师和七家出品单位成了被告,周梅森老师还被气得住进了医院。是与“碰瓷”者把官司进行到底,搭上时间和精力,还是寻求其他解决之道呢?最终,为能静下心来安心创作,周梅森老师选择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金杰全权处理涉及《人民的名义》被诉侵犯著作权案的所有事务。
周梅森老师这样评价金杰律师:“我由此获得了权威而完整的法律支持,也由此结识了一位有格局、有情怀,头脑清醒,有预见和判断力的优秀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京都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说:“对于律师代理案件而言,结果的辉煌固然重要,但过程的精彩更值得回味。在三年多的诉讼历程中,金杰律师以全身心地投入,把这个案子真的是掰开了,揉碎了,嚼烂了,吃透了,将律师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
那么,《人民的名义》历经三年多的著作权案中有哪些精彩难忘的瞬间?又有哪些铭心刻骨的办案经历呢?且让笔者为您一一道来。
惺惺相惜,心心相印
金杰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多年担任高级检察官、高级法官,且对政法类文学作品和律政剧情有独钟,尤其当《人民的名义》播出后,忙碌了一整天的金杰回到家,顾不得吃两口饭,就开始追《人民的名义》,不放过任何细节,他也成了《人民的名义》和周梅森老师的铁杆粉丝,更重要的是,他从主人公侯亮平检察官的经历中找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蹲坑守候、千里追赃、预审熬夜、侦查受阻……而正因金杰这些经历和专业的分析,他与周梅森老师可谓一见如故,并获得周梅森老师以及七家出品方的高度肯定和信赖,进而委托金杰律师全权处置和担任《人民的名义》被诉侵权案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金杰带领助理杨文律师在京都律师事务所立即组建了《人民的名义》11人诉讼律师团,并全身心投入到案件的代理中。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金杰深知,这个案件虽然只是一件著作权案,但案件涉及周梅森老师的一世英名,而维护著名作家和优秀作品的声誉,是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原告《暗箱》的作者之所以能立案和起诉,且起诉赔偿金额高达1800余万元,也必定是有备而来,此案不可能速战速决,作为代理人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马虎,不能有任何闪失,更不能给对手一点机会,自己也不能留下任何遗憾。所以,经过精心准备,他满怀信心地披挂上阵了。而这场“战役”确如金杰料想的那样,打了三年十个月之久,才获得最终的胜利。
早在案件发生之初,媒体早已在铺天盖地的讨论之时,周梅森老师却一直没有收到法院送达的原告诉讼材料。但是,在金杰律师看来,既然已经接受了委托,那就要把工作提前做好,因此,金杰指导京都律师诉讼团队开始了应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团队律师分工协作,查找资料、查询案例、比对作品、论证研究等等已经有条不紊地展开了。
相较于查找资料、查询案例以及法律程序,作品比对和证据质证是最难的一环,代理律师要将原告的作品《暗箱》和《人民的名义》两本书仔细阅读,并将原告方提出的所谓“近似、抄袭、剽窃”等等一一驳回。所以,金杰与杨文律师经常加班熬夜,有时回到家研究时,若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就立刻拨通电话讨论,而此刻已是夜深人静、万簌俱寂。
金杰与杨文律师从两本书的核心事件、叙事结构、人物关系设定、人名等多处入手,详细列举了两本书的不同之处。但即使是在任何一个普通读者看来,未造成任何侵权的案件,代理律师还是经历了许多波折,乃至离奇的遭遇。如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第一次庭前交换证据时,原告方代理人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却只让被告方代理人金杰陈述要点;第二次庭前交换证据时,原告方又执意要撤回证据材料,而在金杰的据理力争和抗议下,主审法官才责令原告代理人必须交换证据。
因篇幅所限,在此不一一赘述。
诉讼再起,腹背受敌
正当金杰和杨文两位律师全力以赴在上海法院准备应诉时,北京市西城法院却又给周梅森老师发来传票,有一本《生死捍卫》的作者以《人民的名义》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且这次发起侵权之讼的还曾是一位法律工作者。
周梅森老师再次委托金杰出战。上海的案件还没有正式开庭,北京却又起诉讼,金杰颇有些腹背受敌之感,但为了人民的名义,他唯有一战到底。
然而,当金杰和杨文律师对《生死捍卫》进行全面深入研读后发现,这或许又是一场“碰瓷”或“蹭热度”的闹剧。果不其然,金杰的判断一语成谶。经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后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再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万事俱备,只待开庭
北京案件(《生死捍卫》诉《人民的名义》)可以说是上海案件(《暗箱》诉《人民的名义》)的一次“实战演练”。随着北京案件一审和二审的进行,金杰带领杨文律师对于上海案件的诉讼仍未放松,为保万无一失,在金杰的主张下,针对上海案件还专门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召开了一次专家论证会,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郑胜利;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张广良;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杨明四位专家与会,对《暗箱》诉《人民的名义》侵权案的材料进行了详尽的比对和论证,得出的结论是《暗箱》与《人民的名义》无论是从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叙事结构、故事推进等方面的文字表达、具体描写完全不同,也不近似。这次专家论证会,可以说是为上海案件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调。
风云突变,力挽狂澜
其实早在北京案件开庭期间,上海案件原告作者就一直关注北京案件的进展,并旁听了庭审。或许是金杰、杨文两位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让其有了压力,所以,在上海案件将要开庭的前一天,其与律师又向法院重新提交了一份比对材料。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通知金杰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开庭,但2018年12月26日金杰才收到法院的邮件通知,且原告重新提交的9份比对表和比对意见,文字量涉及几万字,这无疑是给金杰来了一个突然袭击。
面对“突袭”,是申请延期审理,还是迎难而上,金杰毅然选择了后者。他深知,这个案件越往后拖,公众也就越陷入原告构建的迷雾中,对周梅森老师以及7家出品单位的影响更是负面的。而对方可能还会继续借题发挥,继续“蹭热度”。下定决心后,金杰、杨文两位律师开始了通宵达旦地加班。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2月27日上午9时,已经一宿没合眼的金杰、杨文两位律师又接到法院的最新通知,为保证当天下午开庭顺利进行,法官要组织原告和被告律师对证据材料的出示问题进行再核对。
准时到达法院后,金杰不露声色地提出要以哪次比对材料为准进行质证。这时法官明确表示,以最新的材料比对表和比对意见为准,而原告律师却表示,以最新的材料比对表和比对意见为准,但原来起诉时提交的比对材料不撤回,这是什么操作?然而,经验丰富的金杰对于这种死缠烂打,孤注一掷的突然袭击早已做好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充分准备。
下午两点准时开庭,原告律师用PPT详细展示了《暗箱》《人民的名义》两部作品的相同或近似的观点。金杰思忖,看来原告准备的确实很充分,但“事实胜于雄辩”,唯有让事实说话,于是,金杰就《暗箱》《人民的名义》两部著作中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叙事结构、谋篇布局、情节推进一一进行了比对,并有力地驳斥了原告律师的观点。金杰的发言也为法庭准确认定和判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9年4月24日,临近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前两天,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在金杰看来,法院的判决可谓是评判精准、论述透彻、分析专业。周梅森老师评价,该判决是具有标杆意义的判决。同时各大媒体也报道和呼吁,社会应关注滥用诉权的恶意诉讼。之后,在金杰律师的协调下,《民主与法制》周刊派出记者对周梅森老师作了一次专访,并以“从《人民的名义》到法律的正义”为题对该案作了系列报道。
面对如此清晰的一审判决,原告仍然选择了将案件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且还更换了上诉代理律师。然而,已经四战上海滩的金杰和杨文两位律师,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诉讼再次经历了令人啼笑皆非的遭遇,原告的上诉理由、上诉状又几经多变,原定的二审开庭变成了庭前会议。而二审开庭前一天,当金杰、杨文两位律师正要飞赴上海时,却又收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正式通知,原告方决定撤回上诉。这又是什么操作?两位律师只得将买好的机票退掉,为此,还损失了一半多的退票手续费。
2020年9月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该裁定书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至此,上海案历时两年十个月,北京案历时三年四个月,金杰和杨文两位律师以五战上海滩,七战北京城的战绩为《人民的名义》被诉侵犯著作权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周梅森老师看到了金杰及其团队律师的专业和付出,正式聘请金杰律师为其创作及发表作品等著作权领域的终身法律顾问。这也成为周梅森老师创作和发表作品以来签署的唯一一个著作权终身法律顾问。
“这是周梅森老师对我们极大的信任和委托,委托如山”。金杰律师如是说。
后记
认真拜读完金杰律师的大作《为了人民的名义》一书,笔者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当今社会该如何保护作家的原创力?而以上两案,这种“碰瓷”“蹭热度”式的诉讼应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正如金杰在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样,此类案件专业性很强,建议权利人在诉讼之前应持谨慎态度,先咨询专家,并进行法律审查,再考虑是否提起诉讼,否则这种起诉行为对原创作者造成伤害的同时,也会误导公众、混淆视听。
笔者以为,维护原创作家的合法权益,维护文学创作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对于所有法律人而言,或许,法治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