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能工巧匠”——白克强
律师介绍:
白克强律师曾获全国交通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和世界500强特大型国企中国中铁首届《十佳法律顾问》称号,被评为2011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 白克强律师早于1992年就在某大型国企负责组建了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中心,1998年开始兼任法律顾问处处长,2003年12月开始任企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成员单位)总法律顾问(副厅级),同时担任局级企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领导职务。所学专业原系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后又深造法律专业,1990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早于1993年就成为北京市注册执业律师。近20年来,白克强律师热衷于法律服务事业,长期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先后承办了600余件诉讼与非诉案件,其中包括有百余件涉及贪污、贿赂及挪用、侵占等职务犯罪刑事案件,具有比较丰富的办理律师业务的实际经验。法界“能工巧匠”——白克强
业务领域: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市辖区 丰台区
所在机构:北京白克强律师事务所
慧眼识真的法界“能工巧匠”
——访北京白克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白克强
转载于: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
把本职当天职,把使命当事业,把责任当奉献,无论是在大型国企从事总法律顾问工作,还是担任专职律师,他都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展现出勤勉敬业与进取精神;多年的党性锤炼和办案实践,塑造了他宽厚的胸襟、敏锐的识见和勇于担当精神,也成为委托人深为信赖的“主心骨”、“好公仆”;捍卫正义,弘扬美德,他的努力不仅为了解决涉法问题和维护当事人自身权益,更为了教育与警示行走在涉法边缘的人们理智处事、珍惜和谐,倡导人性大爱之美的回归。白克强,用心用情用义撑起法界一片晴空。
——采访题记
北京白克强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莲怡园一区,走进该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由我国司法工作奠基人、共产党法学界先导、“延安五老”之一谢觉哉夫人,百岁老红军王定国题写的“北京白克强律师事务所”一行遵劲有力的大字。墙壁上挂着几幅寓意深远的书法作品,书柜里摆满了各类奖牌、奖匾,雅致的室内摆设也显示出主人公的细腻心思。
眼前的白克强律师虽是花甲之年,但性格沉稳,热情好客,笑声爽朗,谈到法律话题,谈到志趣爱好,他的专业素养和博闻多识尽情展露。岁月尘封许多往事的回忆,然而白克强律师毕业于人民大学函授中文系、考取律师资格证书、自学英语、翻译30多万字的大部头论著、又先后考取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会计资格、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轨迹,却闪耀着难以掩盖的熠熠光彩。
白克强律师曾获全国交通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和一家世界500强特大型国企中国中铁首届十佳法律顾问称号。
如今,他专心致志于做律师,如同一位慧眼识真的“能工巧匠”,镇定从容地为民请命、维护公理,以沉稳熟稔的办案风格为委托人提供最优质、最称心的服务。
运用之妙 存乎一心
多年来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维护权益,让白克强律师的人生增添了厚重的一页。
他原在一家大型著名国有企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成员单位)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总法律顾问等领导职务(副厅级)。主持办理企业内诉讼与非诉经济纠纷600余件,其中包括有百余件涉及贪污、贿赂及挪用、侵占等职务犯罪刑事案件和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如2001年代理某企业办理与历经15年的挂靠企业某民营工厂清理脱钩非诉案件,为企业避免了上千万元损失;2000年代理某企业应诉深圳某银行追偿437万元款项的纠纷案件,最终以偿还50万元了结;2001年代理某企业办理宝鸡法院一审判决该企业赔偿145万元的对外担保经济纠纷案,最终以偿还30万元了结;2007年代理某企业起诉某工厂20年未决的联营欠款280万元的陈年旧案;2006年代理某企业解决了在拆迁过程中某承包人向该企业索赔300多万元的非诉纠纷案件,为该企业避免了3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法律领域的深钻细研也让白克强律师木秀于林。2004年白克强代表中国中铁参加全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与另两名队友一起获中央企业系统第一名, 在全国系统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复赛中获二等奖,竞赛场景在中央电视台全程播放。他撰写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获北京市政研会2007年度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编入北京市《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集》,受到北京市委宣传部发文表彰;2009年撰写的《对国有企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几点思考》获全国监察学会铁道分会特别奖;2009年撰写的论文《浅议目前国企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在中国中铁《探索与研究》上发表。
白克强律师于2010年开办律师事务所后,成功代理了多起案件,如2011年代理两位老年知识分子诉某某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及涉及稿酬的合同纠纷两个案件一审、二审均胜诉;2010年为北京周边某乡村干部刘某贪污案做从轻处罚辩护,辩护意见被二审法庭采纳;2011年为一位专利权人八旬老者代理专利技术侵权纠纷案,判决结果胜诉。
眼下,白克强律师事务所已打造出一支精干高效的律师团队,在代理案件中攻关夺隘,屡创佳绩。
“三句话”折射为人执业本色
了解白克强律师的人都知道,他的寓言深远、耐人寻味的“三句话”,恰恰是他性情的流露和执业的价值高度。即坚持的法律服务理念:依法以德,全神全力;坚持的价值取向:办案一件,绿化一片;自律意识:处于江湖,不行江湖之事居于陋室,不为卑陋之人。
依法以德,全神全力。
他把依法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业要义,始终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置于崇高的理想之中。坚持以德立身,践行发展价值追求。白克强和他的律师团队不为经济利益所左右,以德服人,以德立身,面对不同年龄、不同社会地位、不同诉求的当事人,他和他的律师团队始终诚意、谦逊的对待,以信为本,这也正是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对自我价值的追求,是其优秀律师品质所在。
办案一件,绿化一片。
体现着白克强律师事务所认真负责地办好代理的每一案件,案件本身性质有区别,标的有大小,但办理案件的态度和精神没有区别。白克强律师以宽阔的胸襟服务于社会,大处着眼,放眼全局,小处着手,力求完美,这也是他在几十年企业管理职业生涯养成的习惯。在抓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中,他努力做到办理案件的经济效益与提高所的社会效益并重,促进当事人个体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推进社会群众整体法制观念的提升并重。事务所的全体人员秉承这一思想,在完善事务所管理,提高事务所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基础上,更多的关注社会热点,参与公益事业,为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首都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其中还体现出对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法理精神的具体实践,引导人们树立较强的规则意识和秩序观念,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做出努力。
处于江湖,不行江湖之事。居于陋室,不为卑陋之人。
在担任国企高管十多年来,白克强与更多社会高层打交往,处理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可以说阅人无数、身经百战。丰富的阅历使他具有了非凡的洞察力,他清楚明了社会上的“江湖”规则,他也知道如何光明磊落地从容应对,他举重若轻,驾轻就熟,“拈花一笑万山横”,始终做到了视名利淡如水,拒腐蚀,永不沾,保持了为人的风骨和法律工作者的优良品格。
这“三句话”,就像铮铮宣言,值得律师战线的所有同仁品味与借鉴;这“三句话”,映照着白克强律师的过去,也昭示着他的未来。与法律打交道,白克强律师幸福并快乐着,执著并坚守着,一如他精雕细刻般打理人生岁月和修身立德。
【后记】
用了一上午时间采访白克强律师,当提笔要写他的时候,一种惶恐感不禁油然而生。白克强律师在国企任高管多年,学识渊博,内涵丰富,纪检干部的刚正不阿、嫉恶如仇,律师的缜密与严谨,会计的较真与精细,再加上他中文专业的淬练、写得一手好文章,对书法艺术上的研究与素养……一个“立体式多面手”的形象,反而让我产生无从下笔之感。然而,我还是知道他现在的“主业”是做律师,笔墨聚此总算不致偏离太远。再说了,想起与白律师交流时,他那长者的风度,亲切的言谈,对年轻人的宽容与期待,又使我所有的担忧与不安皆涣然冰释。看看他的律师所宣传册,读读他所办的内部刊物上的文章,再翻翻他《儿童世界》的译作,我对他便更添几分亲近之情。
可以说,他为我们树立了发愤学习、追求知识的榜样。他自学函授人民大学中文系本科中文专业、考取律师资格证书、自学英语、翻译大部头论著、又先后考取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会计资格、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这其中哪一门不需要耗神费力,哪一项不需要“坐得住冷板凳”的坚毅与执著。何况他在国企中担任领导职务还要处理诸多纷繁复杂的事务,还要应对方方面面的关系。事实上是,他想做到的都实现了,正如一句诗所表达的那样,“海到天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这需要怎样的意志坚守呢?另外,再品品他那笔走龙蛇、酣畅淋漓的书法,以及书法中传递出的思想元素,又可感知他思想的深度、艺术的感知力和情趣的高雅。更值得一提的是他的文学修养,在他办的第一期内刊中,他的不少同事或朋友对他进行了“画像”,精辟的语言,千姿百态的行文自不必说,而他写的《写在前面的话》、《从游泳想到的》、《不忘师恩》,既有洗练文字的表达,又饱含真情,富有哲理,横生妙趣,一种洗尽铅华的感染力扑面而来,而这也是文章表达的极高境界吧。
对一些装饰空间的根雕、石头之类,也被他赋予了品性与意境,显示出颇具情趣的灵性与生命力。一块鹅卵石,他这样描绘:北戴河海边浅水底捞起你时,你还在水底踌躇,虽有些丑,却也可爱,带回家赋予你一首小诗吧!——你很伟大,见证了数亿年的变迁!你很伟大,战胜了数亿年的魔缠!再坚持一步,就登上了快乐的彼岸!是不是面对终点,依存对历程的留恋?一尊带自黄山脚下的本来是用作花盆儿架的根雕,他这样为其赋词:你是鲜艳的支撑,你自身也很丰富!……正如罗丹所说的那样,“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在白律师眼中,恰恰是随处可见美好的事物,美好的心灵,美好的表达,这又怎不是他自身的真实映照呢?
写白律师,我觉得似乎远远超越了为写他而写的本身,他所带给我的,是一种精神的洗礼,是一种感悟生命品质的姿态。很幸福能够结缘这样的良师、益友。
法中融情更显法治精神
——我代理的一起贪污与职务侵占罪案件
北京白克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白克强
相比起我代理的多起重大案件,这起案件似乎有失“分量”。然而我觉得,不论大案小案,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用心对待并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权益是律师职责所系。
有道是: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感的力量是巨大的。不少人或许认为法律是刚性的,容不得情感的掺杂。其实不然,正常情感的诉求也是法治精神包含的内容。科学合理地运用好情感的作用,既是对律师良知的检验,也是对当事人的高度负责。
我接受被告人刘某某之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刘某某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经过认真的调查分析,我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的判决中所认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对被告人构成贪污和职务侵占犯罪的定性也是准确的,但我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对被告人的量刑偏重,即一审认定被告人贪污36382.93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认定被告人职务侵占100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此判处刑期偏重。
对此,我向审判长、审判员发表了如下辩护意见:
1、被告人犯贪污罪情节明显较轻:
(1)认定被告人贪污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12182.93元的贪污款额系被告人从2006年3月到2009年5月四年间分四次累计多领构成,其中除2008年一年一次领取8305.83元外,其余三笔每次如减去被告人自己应得补贴部分,贪污款额实为每年一千余元,每次数额较小,累积数额也不大,且累计次数与期间跨度又较长,应该说被告人贪污此款项的情节明显较轻。
(2)被告人利用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谎报被征用承包地而多领取补偿款24200元,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但如果考虑到被告人本系多重身份,虽为村委会主任,但实际上亦属农民身份,被征用土地一事涉及众多农民,农民意识、不懂法、弄虚作假、投机谋私在诸如征地拆迁过程中多为众所周知的普遍问题的情况,当然,被告人的罪行不能与一般的弄虚作假问题相提并论,但由此也应该看到被告人的贪污罪行情节较轻。
2、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有职务侵占罪,侵占集体财产1000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亦无不当。但本辩护人认为量刑时在如何界定“数额巨大”的问题上应该考虑进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因素,本地区紧临京城和燕郊开发区,经济发展较快,市场经济活跃,在适用法条时应该考虑要符合本地区的现实经济发展状况,单据侵占100000元款额判处5年徒刑亦显偏重。
3、被告人在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认罪态度好且其家属全部如数退回赃款的行为应该得到从轻判处。
(1)从一审判决书中可以看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比较好的,对每一条罪行都是“供述与上述证据证实内容一致”,并“还供述”,将贪污的款项“用于个人和家庭生活支出”“没有交给村委会”。
(2)在被告人被羁押期间,被告人家属带着两周岁的孩子,东借西借,并卖掉用被告人侵占的那笔100000元款项买的汽车,全部退还了赃款。被告人家属借钱时有的要先许诺债主一两个月内还清借款才能及时借到钱,最近,已有一家债主担心被告人家属无力偿债而将被告人家属告上法庭。(可见法庭传票复印件说明事情的真实)
4、案发前,被告人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也做了很多为村民服务的好事,敬请法庭量刑时关注参考。
被告人原为村委会主任,2009年任期三年届满后又连选连任至案发时止,在其任职期间,实际上是能够积极工作的,努力为村民服务,也做了很多好事,若非如此,也不会任期三年届满后连选连任,恳请二审法庭注意到这一事实。
此外,被告人现年43岁,尚属年轻,既已悔罪,若能从轻判处,还可多为社会做些事情。其家属和两周岁的孩子亦养有所依,有利于不至于使一个家庭破碎,也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对周围环境的安定亦不无益处。
我的辩护意见,受到二审合议庭的重视并予以采纳,改判一审判决,给予被告人从轻判处。
能够运用情感的力量,有理有节地为当事人争取到权益,我进一步感觉到了法治精神的可贵,同时也感受到了作为律师的成就感。
人物介绍:
白克强 中国百强大律师
北京白克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白克强律师曾获全国交通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和世界500强特大型国企中国中铁首届《十佳法律顾问》称号,被评为2011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
白克强律师早于1992年就在某大型国企负责组建了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中心,1998年开始兼任法律顾问处处长,2003年12月开始任企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成员单位)总法律顾问(副厅级),同时担任局级企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领导职务。所学专业原系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后又深造法律专业,1990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早于1993年就成为北京市注册执业律师。近20年来,白克强律师热衷于法律服务事业,长期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先后承办了600余件诉讼与非诉案件,其中包括有百余件涉及贪污、贿赂及挪用、侵占等职务犯罪刑事案件,具有比较丰富的办理律师业务的实际经验。
尤其是白克强律师在大型国有企业同时担任总法律顾问、纪委书记和监事会主席等职务,这一独特的工作环境和经历,为白克强律师的律师职业生涯积累了丰厚的实践经验,在20多年的既要查出违法犯罪又要掌握好法规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合法与非法、违纪与违规界限的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历练出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毅力、耐力以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办案技巧。一方面白克强律师从法律服务方面创造了优异业绩,两获《十佳法律顾问》;另一方面多年的纪检工作也取得了非常优秀的成绩,分别获得了《北京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和《中铁工程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白克强律师作为大型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在办理刑事案件方面,以通过与检察机关协同办案,依法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应受到追诉的干部的合法权益而切实不受追诉为主要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这确实是白克强律师的主要工作特点和专长,其成果显现在依法执法、协助专门机关少走弯路、降低办案成本、减少国企损失、维护国企稳定和有利于化解矛盾。
同时,白克强律师也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其中包括2001年代理某企业成功办理了与历经15年的挂靠企业某民营工厂清理脱钩纠纷案件,为企业避免了上千万元损失;2000年代理某企业应诉深圳某银行追偿437万元款项的纠纷案件,最终以偿还50万元了结;2001年代理某企业办理宝鸡某法院一审判决该企业赔偿145万元的对外担保纠纷案,最终以偿还30万元了结;2006年代理某企业办理在拆迁过程中某承包人向该企业索赔300多万元的纠纷案件,为该企业避免了3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等诉讼与非诉案件。
白克强律师善于学习钻研,撰写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获北京市政研会2007年度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编入北京市《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集》,受到北京市发文表彰;2009年撰写的《对国有企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几点思考》获全国监察学会铁道分会特别奖;2009年撰写的论文《浅议目前国企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在中国中铁《探索与研究》(省部级杂志)上发表。
白克强律师为本所提出服务理念:依法以德,全神全力。价值取向:办案一件,绿化一片。自律意识:处于江湖,不行江湖之事;居于陋室,不为卑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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